《乔布斯传》有感

我记得亨利·福特曾说过,“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,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,‘要一匹更快的马!’”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,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。

当乔布斯去世的消息传来,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,我们这个时代,算得上伟大的人物非常多,但我心里没有给乔布斯留出这个位置。我一直认为,商人,无非是用谎言和手段积累财富,然后反过来书写历史。这种心态持续了很久。偶然一次,我在网上看到当年iphone1发布时的视频,乔布斯已经穿着经典的黑色高领衫和牛仔裤,他故弄玄虚地说:“今天,我们将推出三款这一水准的革命性产品。第一个是宽屏触控式iPod,第二个是一款革命性的手机,第三个是突破性的互联网通信设备。”他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,就像我们这两年才流行的“重要的事说三遍”一样,原本感觉很普通的陈述,经过重复之后,让人对此产生神秘感。之后他说到:“你们明白了吗?这不是三台独立的设备,而是一台设备,我们称它为iPhone。”当他说完这句话时,我被他深深的折服了。

通过微信读书软件,我听完了《乔布斯传》一书。这些年我读书特别少,曾经读过安迪·格鲁夫的自传,同期读了《追风筝的人》,感触颇深。我发现,我对读人比较感兴趣。《乔布斯传》为我们描绘了乔布斯几乎整个人生的经历,但最终,它不是要描绘这个人,它要描绘的,是这个人的思想,所以读完我的感触也颇深。我写不好读后感,仅把自己的一些感悟写下来。

iPhone不是最重要的

大部分人,包括我自己,都认为乔布斯的最大成就是iPhone,但通读该书后,我发现我错了。乔布斯的最大成就是麦金塔,他是个人电脑时代的开门人。他的杰出特质的集中体现是iPod以及后来的iTunes,即在音乐领域的突出表现(虽然他自己不是音乐人,他只是狂热的音乐爱好者)。而iPhone仅仅是一个延续,所以在传记中,没有详细描述iPhone创造过程中的细节,但是却在麦金塔、iPod、iTunes的创造过程中,细腻到具体的产品细节,例如iPod的轮盘式选择器。传记中,乔布斯会和别人分享自己iPod中的鲍勃·迪伦的经典专辑,但从来没有提到乔布斯在日常中分享自己用iPone所保存的音乐或图片。

iPhone和iPad在乔布斯一生中,并不是最重要的产品,但并不代表它们不是影响最深远的产品。iPhone开启了智能手机时代,几乎定义了什么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手机。其重要性相当于处于黑暗中的人们,终于探索出点火的方法。手机和移动互联网这两件事是相辅相成的,它们所带来的社会效应,是我们有目共睹的。虽然乔布斯的乐趣并不在这上面,但iPhone的开创性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,除了少部分人。

周鸿祎声称iphone是微创新,而实际上Palm是类似Pad一类的产品

乔布斯最得意的产品是麦金塔。想一想,你做出一个自己得意的产品会怎样?没错,你会和人分享,如果是实体产品,比如写的书,你会送出去几本,如果是虚拟的产品,你会要求朋友们来使用,并给他们免费vip卡。乔布斯也是一样,当麦金塔上市后,他到处送人,把自己的作品分享给自己喜欢的人,是一种人类内在的情感。

而iPod和iTunes是在他的兴趣和热爱驱使下,长期探索和尝试以及机会结合的结果。如果你创造了一个产品,你还会有一个冲动,就是将自己热爱的东西塞到这个产品中,例如马斯克将特斯拉车送上太空,乔布斯的冲动就是将麦金塔用于播放、收集、刻录音乐专辑。

实际上有两种创业,一种是从时代出发,创造引领未来的产品,再利用巧妙的概念赋予产品深刻的灵魂,另一种是从兴趣出发,不断为自己所热爱的东西,寻找某种可以让它更简单方便的可以被享用的方式。这两种创业,在乔布斯身上都发生着。

疯狂?真正重要的是执着

注意,我们经常误解“执着”,想用“偏执”代替。乔布斯的一句名言是“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,才能真正改变世界”。这句话是苹果1997年“非同凡响”广告语,很多人用这句话概括乔布斯自身,因为他足够疯狂,并且真的改变了世界。

但是,我想你和我都能理解,这里的“疯狂”是有前提的,并非表面意义的疯狂。它的本质是用近乎一丝不苟的态度,去追求极致完美。在麦金塔的一次演示发布会上,当乔布斯点击按钮,结果弹出来光驱托盘,而不是他想要的吸盘式光驱时,整个空间都凝固了,周围所有的人都生怕这是世界末日,因为乔布斯当场发飙“这他妈是什么玩意,我要的是吸盘式光驱!”

这种疯狂的追求,在创造产品上过于激进,但确实帮助苹果生产了令人喜爱的产品。但在生活中,这种疯狂的追求,会让人难以相处。乔布斯生来缺少同理心,试图让人不要有自己的理念,按照他设想的去做就好。这种自负,只有在皮克斯稍有缓解,因为在动画制作上,他技不如人,在皮克斯,他除了予以支持,并没有做出过特别的贡献,也没有因为他的疯狂给皮克斯本身动画带来什么影响,只有在金钱的长期支持,和迪士尼的谈判上他帮了大忙。所以,我们可以这么理解,即使乔布斯再自命不凡,但把他丢到他不懂的领域,同时他又发现有人在这领域真正比他厉害,那他基本上没有所谓疯狂的资格。对于我们的启示在于,我们要做一个领域真正厉害的人,而不要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妄加评论。

社会上有很多人模仿乔布斯,穿黑领衫和牛仔库,作不流利的演讲,在产品发布会上生硬的赞赏自己的产品多么伟大。但模仿永远都无法伟大,伟大是靠创造,是靠超出常人的智慧去构建一种新的范式。如果模仿乔布斯其人本身,认为偏执狂可以改变世界,在自己有限的知识界限内,认为乔布斯待人刻薄,脾气暴躁,不接受任何人反驳,自己也可以待人刻薄,脾气暴躁,不接受任何人反驳,然后取得和乔布斯一样的成绩,那是一种妄臆,是一种投机取巧、偷摸捷径的做法。

我们学习乔布斯,必须跳出其本人,去认识他的价值观和方法论,从他所创造的多项令人惊喜成就中,总结某些产品设计、营销的规律,以及对待事业一以贯之的态度。

“真正想要的是什么?”

我们不是在谈论“伪需求”这个东西。人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?只有你把东西摆再他面前,他才会恍然大悟,“对!我要的就是这个!”。

人是无法描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的,因为这个东西还不存在。如果你不把一个全部都是屏幕的设备摆在我的面前,我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一个全玻璃无线网络触控设备;如果你不把一台能和我自然交流的机器摆在我面前,我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一个会思考的人机交流系统;如果你不把一段有人乘星球车在火星表面旅行的视频给我看,我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一种极便捷探索太空的航天旅行体验。在我们没有看到之前,我们会想要,但是我们并不知道我们要什么,只有当它被呈现在我们面前,我们才会惊呼,这就是我想要的!

在一个视频中,年轻的乔布斯在一次发布会上,面对工程师质问,你所创造出来的个人电脑,它在技术上真正带给我们什么,或者说它体现了什么技术上的先进性?乔布斯当场陷入沉思,甚至有些语无伦次,但从他散乱的言语中,我们还是可以发现,他反复提到“用户的体验”“用户需求”。为什么IBM技术如此先进,却没有造出类似麦金塔的个人电脑产品?因为他们一开始就从技术出发,他们要展现给客户的是一个“你看我技术多么厉害”的形象,他们没有去思考,客户真正需要什么样的体验,厉害的技术并不一定是客户需要的,全囊倾出自己的技术实力,客户却仍然提出“能不能这样?”“可不可以帮我做一个这样的功能?”诸如此类的问题。我们只有站在用户的角度,去思考这个行业或领域在实际工作或生活中所面临的真实场景,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,找到抚慰用户痛点的暖手袋。

乔布斯的创造方法,不是作为设计师去设计、规划、规定,而是不断的看“这是不是我想要的”。乔布斯想要的,接近他的完美的,例如麦金塔,他不参与具体创作,他不停的否决各种设计,直到他看到一个效果说“这TM就是我想要的”,当工程师们一次一次的扫兴而归时,他们又离一款非同凡响的产品更进一步。

在价值观上,乔布斯身上自带了一种感染他人的能力,一旦他愿意,他可以把一个错误描绘成特有的彩蛋,传记中称这种能力为“现实扭曲力场”。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,这种能力学不来,这是一种在人的成长过程中,某一刻突然顿悟的能力,无法传授习得。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无法得到一些启示。

乔布斯通过他特殊的营销方式,像世人传达了科技与人文结合的魅力。在几乎所有的苹果重要产品的营销广告中,他从不强调产品本身,而是宣扬一种价值观,而这种价值观本身和产品没有关系,却通过广告将其联系在一起,与普通用户达到一种共情。将这种广告策略发挥极致的,应属可口可乐公司,产品本身没有什么意义,意义在于可口可乐公司所表达的价值观,例如瓶盖可让工人与远在他乡的家人通话一分钟,例如奇幻世界动物们以可乐为趣,例如可乐的10几种居家妙招功效,诸如这些,都超出“可乐用来喝”这一产品功能,却通过这种方式树立品牌价值,建立用户精神世界的联系。

结语

乔布斯一生的传奇,注定苹果是一家伟大的公司。我们偶尔会做这样的假设,假如乔布斯没有创建苹果公司,没有创造iphone,我们还能直到乔布斯这样的传奇人物吗?可能不会。也可能他会创造其他什么产品而让我们知道。他身上有很多不那么好的地方,为人不诚(说谎来自他的骨子),待人刻薄,暴躁不定,这些缺点不是他成功的原因,而是他人生失败的原因。他在商业上的成功,在创造新产品上的成功,主要源自他对用户真实需求的不断尝试,他对追求完美的强烈坚持,以及他在创造产品上的独到方法论。19世纪末,20世纪初,乔布斯和比尔盖茨这两个科技界的奇才,你能说他们谁输谁赢吗?但他们在人物性格,价值理念,创新方法上,几乎背道而驰,却都在商业上取得巨大成功,这说明并非只有乔布斯这样都性格或者其独特的工作方法才能成功。作为普通人,见贤思齐焉,见不贤则内自省,我们学习乔布斯看待问题时不拘泥现有框架,尝试从最原始的需求出发去构建一套解决方案,但我们仍需保持自己独特的个性,以自己的原则一以贯之,处理好我们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件事。

2020-10-20 4296